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5990一2010
车辆尾部标志板
Rear-marking plates f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2011-01-10发布 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市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附录的E.1以及附录F的F.1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ECER69一2007《关于低速车辆(结构上)及其挂车尾部标志板认证的统一规定}和ECER70一2007《关于重型和长型车辆尾郡标志板认证的统一规定》,本标准与ECER69一2007和ECER70一2007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与上述两个法规的主要差异如下:
一一在范围中删除了了类车以及可移动部件,明确不适用于三轮摩托车和低速载货车;
一一删除了管理条款;
一一删除了“检验员抽样的最低要求“附件;
一一由于上述两个法规在红色回复反射器的色度要求并不一致,本标准采用了69号法规中的数值要求;
一一耐候性试验采用GB/T8427一199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ISO 105-B02:1994);
一一明确耐候性试验后的淋一试验,采用GB/T10485一2007中第12章规定的方法A和方法B;
一一上述两个法规对于标志板的定义不同,本标准中对定义进行了更改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汽车技术
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音、王华、王军华、赵斌、高尚。
车辆尾部标志板
1 范图
本标准规定了为增加重型和长型车辆.低速车辆及其挂车后部可见度而使用的标志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
a)_重型和长型车辆包括:
1)铰接式的T级和亿级M类车辆;
2)除半挂牵引车外的Ns类车辆;
3)长度超过8.0m的O,、Os和O类车辆;
4)“以及Os:类车辆;
b)低速车辆:由于结构原因,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的M、N、O类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募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978 标准照明体和儿何条件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8427一199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ISO105-B02:1994)
GB/T10485一2007 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环境耐久性
GB115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3 术语和定义
GB4785和GB1156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_基础术语
3.1.1
样品sampleunit
现行生产的一种完整的可供车辆安装的标志板成品。
3.1.2
标志板rearmarkingplate
具有特定形状和图样,且表面具有回复反射和/或荧光材料或装置,为了增加相应车辆的可见度以
易于被识别的平板。
3.1.3
回复反射材料“retroreflectivematerial
当受到方向性照射时,大部分人射光被回复反射的一种表面或装置。
3.1.4
回复反射装置“retroreflectingdevice
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的,可供使用的组合件。
3.1.5
荧光fluorescence
当某些材料靠近絮外或蓝色光源时,经常会发出比激发光波长更长的光的现象。由于这些材料可
反射部分人射光,并且还能发射荧光,所以在春间和微光条件下,荧光色比正常色更为明亮;而在夜间,
荧光色不比正常色明亮,
3.2标志板的类别
3.2.1
1娄低速车辆标志板SMVrearmarkingplate(class1)
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或装置,形状为截去顶角的三角形,低速车辆用的标志板。
3.2.2
2类低速车辆标志板SMVrearmarkingplate(class2)
只具有回复反射材料或装置,形状为截去顶角的三角形,低速车辆用的标志板。
3.2.3
1类重型车辆标志板“rearmarkingplateforheavyvehicles(class1)
由红色荧光材料和黄色回复反射材料带交替构成,形状为矩形的标志板。
3.2.4
2娄长型车辆标志板“rearmarkingplateforlongvehicles(class2)
边框由红色荧光材料构成,中心由黄色回复反射材料构成的,形状为短形的标志板。
3.2.5
3娄重型车辆标志板rearmarkingplateforheayyvehicies(ciass3)
由红色和黄色回复反射材料带交替构成,形状为矩形的标志板。
3.2.6
4类长型车辆标志板rearmarkingplateforlongvehicles(class4)
边框由红色回复反射材料柄成,中心由黄色回复反射材料构成的,形状为短形的标志板。
3.3几何定义
注:参见附录A图A.1。
3.3.1
基准中心referencecentre
回复反射表面上或其邻近的一点,作为规定装置性能的中心。
3.3.2
煌射轴线illuminationaxis
基准中心与光源之间的连接线。
3.3.3
观察轴线observationaxis
基准中心与光度探头之间的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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